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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包括医疗事务中心。内设股室2个,包括办公室、业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2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92.58万元,较上年(3575.59万元)减少198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572.89万元)减少1982.61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7万元)减少0.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92.5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81.07万元)增加111.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9.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294.52万元)减少2094.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36.96万元)减少20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311.3万元)减少177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7.33万元)增加0.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69.55万元)增加6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52.38万元)减少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251.66万元)减少2051.6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万元)减少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医疗保障局159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572.89万元)减少1982.6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9.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9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78.37万元)增加111.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9.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284.52万元)减少2094.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53.52万元,比2023年预算(50.1万元增加3.42万元,增长/6.83%。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592.58万元,其中:二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200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德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
1)项目概述:德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按财政预算安排,合理使用预算资金,确保单位正常运行,履行工作职能。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1592.5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1.做好本县医保参保缴费工作;2.做好本县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医疗保险款及时额支付到位;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4.推进各项医保改革政策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单位在编人:21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80%;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全面落实健康扶 贫各项政策待遇)≥90%;部门预算执行完成率≥95%
2、质量指标:稽核内控执行情况:符合规定;单位职能工作执行率≥90%;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符合规定;按时按量完成医保核算业务:符合规定;
3、时效指标:基金财务管理情况:符合规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符合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符合规定;在预算年度内及时使用完资金≥90%;异地就医及时上缴周转金、结算款:符合规定。
4、成本指标: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100%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确保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90%;
2、社会效益指标:缓解因医疗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85%;
3、生态效益指标:缓解全县人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问题:明显提高
4、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85%;群众医保相关政策知晓率≥80%;医保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二级项目:关破改困难企业医疗
1)项目概述:关破改困难企业医疗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县财政按要求拨付关破改困难企业、职工医疗县级补助,用于支付全县困难企业、职工医保费用补助开支。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12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2022-2024年关破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按规定明确享受财政补助的企业和人员范围≥5428人
2、质量指标:困难企业和职工医保费用报账率≥80%
3、时效指标:补助资金要在当年及时足额上缴上级部门≥100%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困难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负担≥80%
2、社会效益指标:方便困难企业职工看病就医,促进社会和谐≥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困难企业、职工满意度 ≥8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5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了公务接待开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1.9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无购置公车安排。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反应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四)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借、出租国有资产的相关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