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820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1-1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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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按三定方案本部门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股,另下设医保事务中心。部门编制人数 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5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75.59万元, 较上年(3606.91万元)减少31.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2.89万元,较上年(3581.91万元)预算安排减少9.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较上年(20万元)减少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安排2.7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2.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75.59万元,较上年(3606.91万元)减少31.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1.07万元,较上年(271.59万元)预算安排增加9.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294.52万元,较上年(3335.32万元)预算安排减少4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1.6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96万元,较上年(243.06万元)预算安排减少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1.3万元,较上年(3347.98万元)预算安排减少3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3万元,较上年(15.87万元)预算安排增加11.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9.55万元,较 上年(251.22万元)预算安排增加1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38万元,较上年(58.23万元)预算安排减少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1.66万元,较上年(3292.46万元)预算安排减少40.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5万元)预算安排减少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72.89万元, 较上年(3581.91万元)预算安排减少9.0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78.37万元,较上年(246.59万元)预算安排增加31.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294.52万元,较上年(3335.32万元)预算安排减少4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50.1万元,比2022年(36.63万元)预算增加13.47万元,上升36.77%。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2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无。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3575.59万元。其中:二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3294.52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部门整体支出

1)项目概述:德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按财政预算安排,合理使用预算资金,确保单位正常运行,履行工作职能。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3575.5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1、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2、做好全县参保工作(包括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 3、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包括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异地就医等) 4、做好县乡村医保宣传、服务工作; 5、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产出指标:全县参加医疗保险率≥90%

质量指标: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95%

时效指标: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90%

成本指标:财政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98%

效益指标: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参保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80%

二级项目:业务费专项

1)项目概述:医保局业务费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财政预算安排业务费,用于单位人员、公用开支,以确保单位正常运行。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42.8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业务费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分摊业务费≥2040元/人

数量指标:单位在编人数=21人

质量指标:单位职能工作执行率≥90%

时效指标:在预算年度内及时使用完资金≥90%

经济效益指标: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90%

社会效益指标:缓解因医疗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85%

满意度指标:医保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85%

二级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免缴纳人员参保费

1)项目概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免缴纳人员参保费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县财政按350元/人拨付困难群众参保费,资金转入居民医疗基金专户,用于支付困难群众医保费用开支。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20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免缴人员参保费。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缴费标准≥350元/人

数量指标:代缴、免缴贫困人口数≥5820人

质量指标:代缴、免缴政策贫困人口参保覆盖率≥90%

时效指标:医保支付一站式结算即时结算率≥90%

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80%

社会效益指标: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促进社会和谐≥80%

满意度指标:参保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二级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县配套)

1)项目概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县配套)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县财政按23元/人拨付居民医疗县级配套,资金转入居民医疗基金专户,用于支付全县居民医保费用开支。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451.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县级财政配套)

经济成本指标:县级财政补助标准≥23元/人

数量指标:居民医疗参保人数≥134000人

质量指标:居民医疗参保率≥90%

时效指标: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80%

社会效益指标: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促进社会和谐≥80%

满意度指标:参保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二级项目: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大病救助)

1)项目概述: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大病救助)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县财政按上级要求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县级资金,用于支付全县困难居民医保费用补助开支。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88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大病救助)提高我县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享受待遇≥1570元/人

数量指标: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5603人

质量指标: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99%

时效指标:医保支付一站式结算即时结算率≥90%

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80%

社会效益指标: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促进社会和谐≥80%

满意度指标:医保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二级项目:关破改困难企业、职工医疗县级补助

1)项目概述:关破改困难企业、职工医疗县级补助

2)实施主体:德安县医疗保障局

3)实施方案:县财政按要求拨付关破改困难企业、职工医疗县级补助,用于支付全县困难企业、职工医保费用补助开支。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1716.4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2023年关破改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缓解社会矛盾

经济成本指标:县财政足额拨付项目资金≥17164600元

数量指标:按规定明确享受财政补助的企业和人员范围≥5428人

质量指标:困难企业和职工医保费用报账率≥80%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要在当年及时足额上缴上级部门≥100%

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困难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负担≥80%

社会效益指标:方便困难企业职工看病就医,促进社会和谐≥80%

满意度指标:困难企业、职工满意度  ≥8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安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商、接待上级检查等公务接待开支,另其中含招商经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3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行政开支。

第三部分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 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医保局6张).xlsx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医保局)_2023-01-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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