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德安县委办公室、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立权
【联系方式】0792—4362806
(二)业务股。负责医保扶贫、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等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定点评估准入退出、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拟定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招投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全县医药价格测算和谈判工作,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信息和统计有关政策文件及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制订实施我县贯彻意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姓名】孙强
【联系方式】0792—4363275
三、领导分工

刘劲楠(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劲楠,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岑腊香(党组成员):分管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工作。
岑腊香,女,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卢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访、安全生产、城市创建、营商环境、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会、人事、财务、编制、包村帮扶以及办公室其他工作;分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卢敏,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 锋(八级职员):主管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项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金锋,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八级职员。

李莉(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法治、综治维稳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关工委、共青团、老龄、统战、妇联工作;协管党建工作。
李莉,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渊明大道原地税大楼1层、5层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4:3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92-4362806 业务咨询:0792-43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