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8805

关于印发德安县2026年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抢险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09 10:33
打印
    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德安县2026年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抢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根据省、市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历年抗洪抢险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落实防汛抢险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构到位。

汛期,县、乡两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加强防汛技术力量,县、乡防汛指挥机构要主动承担防汛抢险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县防汛抗旱各有关职责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配备防汛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加强防汛值班,保证防汛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政令畅通。

进入抗洪紧张阶段,抗洪第一线的蒲亭镇、宝塔乡、河东乡、丰林镇和湖塘水库、林泉水库以及重点小型水库都要成立前线指挥所(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负责组织责任堤段和工程的值班查险、物资筹备、抢险队伍组建、抢险方案执行和人员安全转移等事项,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各项防汛责任制到位

1、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各项防汛责任制的核心,是取得防汛抢险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历来防汛抢险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汛抢险需要动员和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同心协力完成。因此,汛期全县实行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的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领导和指挥防汛工作。各乡(镇、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县安防救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无条件地服从县安防救委会的统一指挥。

2、分级防守责任制

湖塘水库、林泉水库及附城联圩实行工程责任人安全责任制。附城联圩的城防堤段及导托堤段实行由县安防救委会安排责任单位配合蒲亭镇、宝塔乡组织落实全堤线防汛值班、查险、抢险和督导的安全责任制。(责任堤段详见附表二“附城联圩2026年防汛堤段联合值守分配表”)

各乡(镇)管理的小(一)型水库和京九沿线的重点小(二)型水库,以及千亩圩堤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指导下的乡(镇、场)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责任制;下游有村民居住和重要建筑物的小(二)型水库及百亩圩堤实行乡(镇、场)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其他小(二)型水库和重点山塘实行乡(镇、场)领导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技术指导责任制

为确保2026年全县各类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县水利局应成立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技术指导小组,实行由县水利局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包片包乡包工程的技术指导责任制。

4、雨、水情预报责任制

实行气象和水文的中、短期预报,防汛形势紧张时期,要实行短期预报责任制,原则上每天一报,送正、副指挥长,力求准确、及时。

5、防汛值班责任制

为随时掌握汛情,县、乡两级防汛指挥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防汛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加强上下联系、多方协调。

防汛值班的主要责任是:

(1)及时掌握汛情。汛情一般包括水情、工情和灾情。水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和水文、气象预报;工情:当雨情、水情达到某一数值时,要了解水库和河道等防洪工程的运用和防守情况;灾情: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的措施。

(2)及时请示报告。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

(3)及时掌握各地水库发生的险情及处理情况。

(4)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5)熟悉所辖地区的防汛基本情况。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水要根据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7)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

(三)防汛物资筹备到位

防汛抢险所需的物资,按照分级负责,合理承担的原则筹集。附城联圩的防汛物资应按县安防救委办下达的储备任务,由各责任单位出资,蒲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筹备。其它千亩圩及百亩圩应按每公里准备草袋50条,编织袋50条,块石3方,砂卵石8方,桩木5根,土工布50平米,编织布50平米的标准,由各责任单位或受益单位限期完成并运到堤段或集中管理;湖塘、林泉和7座小(一)型水库按县安防救委办下达的储备任务及时筹备,其它水库工程也应根据工程实际的安全状况准备足够的防汛抢险物资。(物资储备任务详见附表三“德安县重点水利工程2026年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四)防汛队伍、车辆船只到位

1、防汛队伍:

①常备队:县城由县直各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本责任堤段内开沟导渗等小险情、小隐患的处理;乡镇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工程附近的青壮年成立值班、巡逻、排险的常备队伍。

②抢险队:以县应急局综合救援大队、蓝天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和各责任单位的青年党、团员为主体,挑选具有防汛抗洪丰富经验的人员为核心组建抢险队,负责附城联圩重大险情的抢护;各乡(镇)成立以民兵为主体的抢险队,承担本辖区内重大险情的抢护任务。抢险队应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车辆船只:

用于抢险的车辆船只由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县内无船只时,由责任单位向上级或兄弟县(单位)请求支援解决。且要有一定数量的船只预留待用。

3、调度方式:

防汛抢险急需的车辆、船只由县安防救委办统一调度和使用。进入紧张阶段后,县防汛指挥机构应指定一名副指挥长坐镇指挥,抽调人大、政府、政协、组织、财政、公安、应急、住建、水利、城市管理等单位的领导组成临时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抢险突击队的调动以及车辆、船只及物资的调度,并对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县安防救委会下达的方案、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后勤保障到位

防汛期间,供电、电信、移动、应急、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信息,确保及时满足抗洪抢险工作对电力、通讯和物资等的需求。

(六)严格执行防汛工作纪律

抗洪抢险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事关经济的发展,不能有半点马虎和懈怠,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阻碍、威胁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截留、挪用防洪、救灾资金和物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4、拒不执行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抢险指令或蓄滞洪方案、措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防汛调度方案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导致或加重毗邻地区和其他单位洪灾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6、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县安防救委办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抗洪抢险期间的表现跟踪考察,若发现违纪造成损失的,将依据《防洪法》和有关规定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就地免职,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防汛抢险应急措施

(一)附城联圩设防标准及抢险措施

1、附城联圩大西门城防墙段:当外河水位达到22m且呈涨势时,各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车辆和防汛物料封堵大西门低洼处,防止洪水进城。

2、附城联圩土堤段(包括东门洲段、附城段、导托堤):当外河水位超过21m且仍呈上涨趋势时,各责任单位要上堤巡逻查险;水位超过22m且仍呈上涨趋势时,要上堤搭设值班棚值班,可按系统或几个单位合署值班防守。

(二)人员及财产转移信号和地点

抗洪抢险中,各级党委、政府应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水利工程若遭遇不可抗御的洪水,首先要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1、县城:当防汛形势趋于十分紧张时,先由蒲亭镇政府和各单位负责人分别通告城镇居民及机关干部和职工做好相应准备。当圩堤将要漫顶或溃决县城将要进水时,县安防救委办用广播播放警报,由有关单位和蒲亭镇迅速组织城区的群众安全转移;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好粮食、农药和化肥等物资的安全转移;由人武部、武警、公安等部门负责妥善转移武器弹药和人犯。人员、物资安全转移的地点可选择义峰山、隆平大道或开发区等地。同时由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巡逻,维护紧急状态下的交通、治安秩序;

2、各乡(镇、场):应在汛前组织一次山洪地质灾害群众安全转移的实战演练。当圩堤和水库出险时,以紧急鸣锣或喇叭为号,迅速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水库出险较之圩堤时间更短,群众安全转移距离越近越好,可就近撤往较高山地。     

                                 德安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平安法治办。

德安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