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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与监管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与监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5-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9431
德安县车桥镇赵丰明副食店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26 16:01
关联导读:
序号
名称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元)
处罚告知
送达时间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时间
备注
1
德安县车桥镇赵
丰明副食店
未经许可经营
烟花爆竹
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
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
条第二款,依据《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
基准暂行规定》 第189项
A阶次的规定,应当给予
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并没收非法经营的
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贰佰元
2026.4.8
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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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4060
德安县车桥镇赵丰明副食店行政处罚公示
310280
行政执法与监管
文字
2026-05-26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孙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