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行政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072

关于德安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公示(2025年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16 17:00
打印
    关联导读: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等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17日对安金顺化工有限公司及江西氟原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经该企业的申请材料审查、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条件和要求,经德安县应急管理局2025116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具备许可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

负责人

经营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许可范围

备注

1

德安金顺化工有限公司

邓泽良

赣浔危化经字{2025}F000001号

2025123日至

2028122

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钠[含量≥30%])、氢氟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乙酸甲酯、乙酸(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氟硅酸、亚硫酸氢钠、丙酮、2-丁酮


2

江西氟原化工有限公司

沈宏锐

赣浔危化经字{2025}F000002号

2025年1月23日至

2028年1月22日

氢氟酸、氟化氢、氟硅酸钠、氟硅酸、氢氧化钠、氟化铵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