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行政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0-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6909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0-3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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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权责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备注

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653号修正)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发布,省政府令第189号修订)、《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规定的权限划分行使层级。

2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9384号)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938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规定的权限划分行使层级。

3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4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848)规定的权限划分行使层级。

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本行政区域内市及审批权限以外的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6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

德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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