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22〕151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0〕9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请下达2022-2023年度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函》(赣应急函(2022〕62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资金预算 万元(金额、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1),用于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及灾害信息员补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