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监督入驻部门对于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组织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协助县政务服务办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监督入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对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入驻部门窗口、专业办事大厅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负责对县级热线和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受理、承办、转办和督办非应急警务类咨询、投诉和举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能转变。协助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包括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内设股室2个,包括综合股、业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8.6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78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8.6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16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4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6.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2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6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行政审批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4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6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6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16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德安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德安县行政审批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19.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84万元,增长43.13%。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162.44万元。
(十)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1、一级项目:德安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实施主体:德安县行政审批局
3)实施方案: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深入推进“受审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扩大综合窗口规模,加大工作力度和标准,做好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4)实施周期:经常性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97.3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办结率达90%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时间,优化当地营商环境
服务对象满意度:来大厅办事人员满意度
2、一级项目:窗口人员奖励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窗口人员奖励是进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实施主体:德安县行政审批局
3)实施方案:通过《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德办字〔2018〕45号)文精神,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4)实施周期:经常性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45.1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对政务服务办公效率提升,运行效率提高。
时效指标:完成窗口服务并及时公开。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办事群众投诉率下降。
满意度指标:办事群众反映满意度。
3、一级项目:"一窗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窗口人员奖励是进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实施主体:德安县行政审批局
3)实施方案:通过中心考勤制度,发放“一窗式”工作人员工资,保障“一窗式”工作顺利运行。
4)实施周期:经常性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对“一窗式”办公效率提升。
时效指标:完成“一窗式”系统录入。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满意度指标:办事群众反映满意度。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行政审批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车辆;公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