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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是主管行政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能部门,是县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 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县人民政府决定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行使的其他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编制数7人,其中:参公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包括参公人员6人、全额事业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2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5.05%;上年结余结转16.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3.37%;其他收入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27.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7.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05%。 (四)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6年度三公预算安排为:招待费3万元,车辆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费为零;2017年度三公预算安排为:招待费3万元,车辆运行费为零,因公出国费为零;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是:单位所配备的公务车辆进行了车改,取消了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