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传染病监督工作,主要从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和疾控监督员业务监督指导两条路径实现。通过有效监督工作,规范了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提升了群众健康意识, 强化了部门协作机制。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一)我县共有医疗机构114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室61家,个体诊所34家,其他1家。2025年累计对8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医疗文书、诊疗规范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本年度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1份。
(二)对辖区内9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
(三)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及违规使用消字号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处罚14件(包括简易案件3件),已结案12件。罚款金额共计17.3万元,违法所得8460.03元。
二、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一)做好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等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在未配备精神卫生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违规收治精神障碍患者、二级及以上医院未对聘用的医疗护理员(指医院自行聘用及与劳务派遣等机构合作形式的医疗护理员,不包含患者及家属自行聘用等市场化行为的护工)建立管理制度,医院聘用的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对民政部门移交的有关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等涉及非法行医的线索,及时核查处置。目前已对2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
(二)开展卫生用品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5家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三)制定并完成2025年国家“随机”、“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方面,医疗机构7家、中医医疗机构2家、医疗美容机构2家(已暂停执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2家、血液(医疗机构)1家、放射诊疗机构2家,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
三、落实疾控监督员派驻
印发《德安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派驻工作方案》,召开疾控监督员业务培训,印制疾控监督工作手册,全面组织实施疾控监督员工作。县疾控中心遴选6名专职监督员采取“二对一”方式派驻至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中医院院区、妇保院院区,11名专职监督员采取“一对一”方式覆盖11个乡镇卫生院,延伸至81个行政村,确保疾控监督“最后一公里”无死角。专职疾控监督员重点围绕传染病报告、院感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开展常态化督导。派驻监督员参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日常管理,协助完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等制度12项,推动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在流调、采样、处置等环节高效衔接。各医疗机构明确16名兼职疾控监督员配合开展疾控监督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
2025年 3月14日,德安县卫健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及法律知识培训会,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通过举办培训会、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个体诊所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执业资格与条件、诊疗活动规范、病历管理、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医疗废物处理、消毒管理等知识,有效提高了监管对象的依法执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