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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高塘乡卫生院对疫苗未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于2025年4月21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