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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邓君口腔诊所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及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和《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1.8万元的罚款。
2.邓学文非医师行医案
邓学文于2024年9月3日—11月4日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只取得景德镇市卫生学校毕业证书(护理专业)及口腔修复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开展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及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和《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3790元,并处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德安县车桥镇潘坊村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和《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于2024年11月8日给予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德安县吴山镇红桥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和《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于2024年11月8日给予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