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拥有一批高科技设备,能开展各类大手术。2011年被确定为全省13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5年被国家卫计委列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之一。2017年医院荣获江西省十佳县级医院。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人民医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股室60个,内设股室有:党委办公室、纪委综合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运营管理科、工会办、人事科、应急办、外联办(保健科)、医务科、质管办(医改办、科教科)、护理部、院感办、公共卫生科、设备科、总务科(营养膳食科)、信息科、招标采购办、医保办、保卫科(综治办、消防供氧室)、病案科、呼吸内科 、免疫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内镜室)、肾内科(血液透析中心)、心血管内科、 内分泌科、血液内科、感染性疾病科、老年医学科、肿瘤内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烧伤整形科、血管外科、麻醉科(手术室)、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 、康复医学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眼科、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皮肤科(医学美容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CT磁共振、超室科室、内镜室)、药剂科、临床营养科。
编制人数小计3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30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716人,其中:在职人28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28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286人、退休人员138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人民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4481.08万元,较上年增加1212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2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78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7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人民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4481.0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48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20.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4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资本性支出56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9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1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1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4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万元;资本性支出5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人民医院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8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9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48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5.5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一级项目:德安县人民医院人口发展和生育保障
1)项目概述:对全县孕妇每孕次免费 提供一次超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 检查)、产前血清学筛 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和两次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
2)实施主体:德安县人民医院
3)实施方案: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5.5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对全县孕妇每孕次免费 提供一次超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 检查)、产前血清学筛 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和两次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为 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包括苯丙酮尿症 (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 增生症(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以下简 称“遗传四项”)、听力筛查、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 查(包括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
数量指标: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400人
质量指标: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晚育)≥300人
时效指标:产前筛查完成率≥95%
社会效益指标:新生儿听力筛查完成率≥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患者满意度≥9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人民医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275万元,比上年减少2.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事项;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综合医院: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