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安全生产应急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方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县文广旅局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场所,以及KTV、网吧、电子游戏厅、剧院(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
2、本方案所指业务生产和文化活动,是指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县文广旅局审批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相关业务活动。
3、本方案所提的县文广旅局单位包括:局属各单位(股室)。
4、本方案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1)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3)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
(4)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5)恐怖和刑事案件、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时,第一时间配合疏散群众,协助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2、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工作方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恶化。
4、服从指挥,分工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设立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扶 军 局 长(13879272349)
副 组 长:胡瑞斌 副局长(13517921973)
邱 毅 七级职员(18970221153)
成员单位: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做好有关后勤工作保障工作。
3、研究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相关问题。
(三)县文广旅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职责
1、县文广旅局党组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执法大队负责处置文化旅游等场所的突发事件。
3、县文化馆、图书馆负责处置文化馆(站)、图书馆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大型节庆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综合股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要成立应急小组,制订并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公共文化场所应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应急方案。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2、举办大型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报县文广旅局备案。
3、联合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4、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方案启动
1、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文广旅局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文广旅局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事件情况上报上级文化行政部门。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文广旅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县安委会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真实。报送信息应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县文广旅局负责向县安防救委办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
(三)指挥和处置
1、县文广旅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执行县安防救委办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
2、县文广旅局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县安防救委办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3、县文广旅局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股室(单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五、后期处理
(一)县文广旅系统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县文广旅局要协助县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安防救委办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作出报告。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方案。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县文广旅局和相关单位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县安防救委办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县文广旅局要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方案的普及工作;要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加强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宣传;积极组织参与消防应急演练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附则
(一)方案管理
本方案是进行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方案。
本方案由县文广旅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联系方式
县文广旅局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日常工作值班电话:0792-462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