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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发〔2021〕37号)第十条规定,我局组织召开了《江西省德安县木环水库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江西省德安县木环水库建设工程涉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爱民机械厂旧址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要迁移异地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评估。文物评审会专家组通过听取编制单位汇报、质询,并充分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江西省德安县木环水库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现向社会公示。
干部群众如对《江西省德安县木环水库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有不同意见,请于5日内(2025年2月22日至2月26日)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德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92-4628237。
德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