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890

德安文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06 14:50
打印
    关联导读:

德安文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文旅局概况

文旅局第一部分德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文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文旅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文旅局主管全县文化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旅游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旅游业的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文旅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德安县文化馆、德安县博物馆、德安县图书馆、德安县美术馆。内设股室2个,包括德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德安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3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35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0人,退休人员50,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文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文旅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文旅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80.96万元,较上年减少49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92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75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文旅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80.9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0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9.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9万元,资本性支出万元210万元项目支出17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9万元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3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0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5万元;资本性支出2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文旅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9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9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0.6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82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9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7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827.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7.7万元,下降11.52%。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72万元,其中:二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72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侍卫府经费,万家岭大捷纪念园经费

二级项目: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侍卫府经费,万家岭大捷纪念园经费

旅局1)项目概述:确保各场馆正

2)实施主体:德安县常运转

2)实施主体:德安县文旅局3)实施方案:合

安排,确保各

常运转4)实施周期:1年

6)绩效目标和指标

2、二级项目: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侍卫府经费,万家岭大捷纪念园经费

1)项目概述:确保各场馆正常运转

5)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3)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确保各场馆正常运转

4)实施周期:1

5)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文旅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8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费;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以上是财政涉及的支出科目,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xls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