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9.组织、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10.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德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30.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4.81万元,较2020年减少387.79万元,下降19.22%;本年收入合计1525.57万元,较2020年减少483.22万元,下降24.0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2019年费用较多。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25.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30.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30.37万元,较2020年减少282.98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2019年费用较多;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4.81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02.2万元,占98.27%;项目支出28.17元,占1.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9.6万元,决算数为16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万元,决算数为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增。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2万元,决算数为22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3%,主要原因是:1-6级残疾军人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1.3元,决算数为138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5%,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资金调标及优抚对象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4.75万元,较2020年增加46.82
万元,增长39.7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86万元,较2020年增加14.34万元,增长30.18%,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未开展活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1.86万元,较2020年增加79.79万元,增长6.18 %,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5万元。较2020年减少13.44万元,下降96.76%,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采购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20.10万元,完成预算的23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3.62万元,增长210.19%,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21年购置了一辆公车,金额为15.98万元。其中: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2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48万元,减幅70.80%,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得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单位有公车1辆,办公用房约800平方米(现办公用房产权归司法局所有)。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7.98%,拥军优属经费项目,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02%。
组织对“拥军优抚经费”、“信访维稳工作”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九江市德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我局对2021年拥军优属经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九江分区关于印发《九江市争创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县领导走访驻地部队,走访慰问军烈属,开展拥军支前等相关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官兵后路、后院、后代问题,聚力服务部分备战打仗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建设,巩固夯实军政军民团结思想政治根基。
根据赣财社〔2019〕9号文,通过国家级重要会议,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退役军人来访工作经费,不断增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满意度,减少信访上访量。2021年预算安排拥军优属经费17.6万元,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0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属经费资金项目、信访维稳工作经费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2021年拥军优属工作经费资金预算17.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6万元;信访维稳工作经费资金预算10万元,实际使用1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拥军优属项目
总目标:巩固夯实军政军民团结思想政治根基,聚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帮助解决官兵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加强双拥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全军地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
年度目标:县领导走访驻地部队:走访慰问军烈属、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和培训:召开八一座谈会:开展拥军支前工作等。
信访维稳项目
总目标:不断增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满意度,减少信访上访量
年度目标:国家级重要会议、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经费。负责省厅维稳工作专班的食宿、差旅费等退役军人来访工作经费,确保接访中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维稳经费和拥军优属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拥军优属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各占71.4%、22.4%、6.2%;信访维稳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各占52.5%、32.5%、15%;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相关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德安县退役军人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自评报告及2021年项目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拥军优属项目
(一)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总分值71.4分,其中:
(1)数量指标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分值3.2分。目标值16家, 实际建设16家,得分3.2分;慰问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退役人员100家,得分3.1分;及时发放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得分3.1分;开展悼念革命烈士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两次以上得分3.1分;网上祭扫活动3000次以上得分3.1分,获得立功喜报及奖励现役军人家庭7名以上得3.1分;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825人以上得3.1分;及时悬挂工作牌,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核查、信息采集工作1000人以上,得3.1分;
按各职级标准发放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准确率100%得3.1分;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解困慰问、医疗保障工作完成率100%得3.1分;悼念革命英烈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得分3.1分;双拥宣传效果明显得3.1分;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信息采集覆盖率达到100%得3.1分;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得3.1分;
2、效益指标,分值12.4分,其中:
(1)社会效益指标,落实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生活水平,推进红色传承,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支持退役军人的氛围,得分6.2分;
(2)经济效益指标,分值3.1分。对退役军人开展权益维护、帮扶解困、就业创业指导,得分3.1分。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6.2分。根据调查结果,满意度超过95%,得分6.2分。
信访维稳项目
赴省进京异常上访数量小于5次,得7.5分;退役军人中心(站)建设16家,得分7.5分;走访退役军人大于4790人次,得分7.5分;
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率100%,计提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0次,总分15分,得分15分;
信访事项及时办结率完成100%,总分7.5分,得分7.5分;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小于10万元,总分7.5分,得分7.5分;
不发生退役军人重大信访事件作用明显,总分7.5分,得分7.5分
不发生退役军人重大信访事件作用明显,总分7.5分,得分7.5分
近三年来退役军人幸福获得感增强,信访事件逐渐减少,总分7.5分,得分7.5分;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15分。根据调查结果,满意度超过95%,得分15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信访维稳、拥军优属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但针对于生态效益这一块,影响不是很大。绩效评价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合理。对项目进行了自评,但绩效目标不清晰。
五、建议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率。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德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通知,我局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退役军人的工作。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和德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17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 包括行政在职人数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1人。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9.组织、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10.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三)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总计1525569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5691.63元;全年决算总支出16303748.3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048056.7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判断其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相关绩效评价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30%、30%、30%、10%,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基本情况,提请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2021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账务、履职相关资料和2021年工作总结;
3、满意度调查和归纳汇总。现场抽样进行满意度调查,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2021年单位履职情况
扎实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建好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开展为退役军人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徽活动;创新推进尊崇工作;全年开展“心贴心走访退役军人”及为全县70岁以上优抚对象庆祝生日活动。
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示范点
(三)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社局分别举办了专场招聘会;召开秋季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介会,参会的退役士兵均选择均选择了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了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悬挂创业牌工作。
(四)严格落实抚恤优待政策
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发放解决优抚对象临时住房难问题,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问题,发放优抚对象临救临补资金。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平公正安置转业士官及退出消防员进入事业单位;深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做好情况核查,分期分批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投入管理指标,总分值30分
(1)预算编审管理指标,分值10分,其中:
编制完整性,分值5分,年初预算收入编制中,上级转移支付没有编制,扣2分得3分。
编制准确性,分值5分。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编制准确,得5分。
(2)预算执行管理指标,分值10分,其中:
预算完成率,分值5分。预算完成率大于95%,得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分值5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100%,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指标,分值5分,其中: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值5分。2021年绩效按规定按时限公开,得5分。
(4)部门预算管理指标,分值5分,其中:
部门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5分。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扣3分得2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30分
(1)数量指标,分值10分。其中: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人数,分值5分。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达到80多人次,得分5分
开展悼念革命英烈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分值5分。根据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数据,开展悼念英烈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达2次以上,得5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
培训合格,分值10分。经核实,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凡参与的退役军人均能达到合格标准,得10分
(3)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10分。各项资金拨付及时,得10分。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分值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
退役军人企业创业牌悬挂,分值10分,根据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数据,开展悬挂创业牌的工作,调动了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性,得分1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10分。
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分值10分。经核实,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能严格按照相关抚恤优待政策,及时足额的发放抚恤金,提供给军人一部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利于稳定退役军人的生活,得1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为评价满意度,分别从了解度、解决相关问题的及时性、事务管理水平、发展是否好等方面设计问卷,问卷回答选项为A、B属于满意,否则属于不满意;抽取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调查,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满意度为99%,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综合评价,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数为95分,等级为“优秀”,具体评分如附件所示。
五、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合理。对项目进行了自评,但绩效目标不清晰。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量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编制预算”。
六、建议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做好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为预算管理打好基础;
2、树立绩效管理观念,根据过去经验和未来履职需要做好合理预算,编制合理、明确的绩效目标,按照国务院、省市及区有关绩效评价管理精神,将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绩效评价促进预算管理;
3、加强单位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给预算单位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