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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9.组织、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10.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和德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17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 包括行政在职人数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 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25.5万元, 较上年减少657.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4.1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 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25.5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资本性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5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4.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5万元,资本性支出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3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705.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资本性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5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5万元,资本性支出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 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参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61.7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2.6%。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办公用房约800平方米(现办公用房产权归司法局所有)。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 159.47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根据本单位实际绩效项目填写)
二级项目:1-6级残疾军人护理专项
1)项目概述:1-6级残疾军人护理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按时足额发放1-6级残疾军人经费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质量指标:保障1-6级残疾军人护理费足额发放到位。
满意度指标:1-6级残疾军人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1)项目概述: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按时足额发放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质量指标:按各级部门标准发放军转干部生活补贴的准确率。
满意度指标:企业军转干及部分退役士兵满意度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军转干部医疗
1)项目概述:军转干部医疗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按时足额发放军转干部医疗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4.6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质量指标:解决军转干部医疗保障。
满意度指标:军转干部满意度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退役军人一次性安置
1)项目概述:退役军人一次性安置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落实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本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到位。
质量指标:提高退役人员幸福感、获得感。
满意度指标:本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信访维稳专项
1)项目概述:信访维稳专项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增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全身心保家卫国。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率。
质量指标:退役军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走访慰问
1)项目概述:走访慰问退役士兵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定期安排人员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其家属。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7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不发生退役军人重大信访事件,对退役军人开展权益维护、帮扶解困、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质量指标:让军人军属们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心,使现役军人在部队里能安心投入到保家卫国的工作中去。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拥军优抚
1)项目概述:拥军优抚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走访慰问军烈属、优抚对象、退役军人都有详细安排和计划。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不发生退役军人重大信访事件,对退役军人开展权益维护、帮扶解困、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质量指标:促进“双拥”工作发展。
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及军属满意度100%。
二级项目:义务兵优待金
1)项目概述:义务兵优待
2)实施主体: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方案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质量指标:保障义务兵优待金足额发放到位。
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及军属满意度100%。
二、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 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辆,人员及车辆维护支出增加。
第三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
基金弥补 2022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
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
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
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