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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拨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
九、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9.组织、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10.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数19人,其中:行政编6人,行政工勤编1人。全额事业编12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6人,全额事业编12人(人武部8人在编不在岗),聘用人员4人 ,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1382.8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7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0.36%,较上年增加了35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3.29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的9.64%,较上年增加了124.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1382.8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7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355.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9.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2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95%;卫生健康支出23.92万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41.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9.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26%;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项目支出2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12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了3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17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在职人员增加,办公费增加。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经费为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车0辆,办公用房约800平方米(现办公用房产权归司法局所有)。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5个,分别是双拥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烈士祭扫工作、悬挂光荣牌和信息采集工作、军转干部工作,涉及资金27.6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1年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祭扫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祭扫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1-02-03 (1).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1-02-03 (1).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 附件2: | ||||||||||
| 县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1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德安县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项目资金文号及金额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10 | 10分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 其中:中央资金 | ||||||||||
| 省级资金 | ||||||||||
| 其他资金 | 1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1、特殊信访维稳经费:国家级重要会议、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2、负责省厅维稳工作专班的食宿差旅费等。 3、退役军人来访工作经费:确保接访中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90分)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 出 指 标(50分) | 数量指标 | 赴省进京异常上访 ≤5次 保障特殊时期信访维稳 | 10 | 赴省进京异常上访 ≤5次 | ||||||
| 质量指标 | 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率 | 10 | 100% | |||||||
| 时效指标 | 信访事项及时办结率 | 10 | 100% | |||||||
| 成本指标 | 不超预算安排 | 20 | 10万元 | |||||||
| 效 益 指 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发生重大信访事项 | 10 | 无重大信访事项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退役军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 | 10 | 明显提高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提高退役军人幸福感 | 10 | 退役军人满意度不断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对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 | 10 | >90% | ||||||
| 总分 | - | 100 | - | - | - | - | ||||
|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 2.评分标准:(1) 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 ||||||||||
|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 ||||||||||
| 3.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 ||||||||||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采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采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