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18〕77号)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安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330400,电话:4655909,电子信箱:deantjj@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熊锴局长任组长,各有关股(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各股(队)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网站内容不断充实,栏目结构不断优化,模块功能不断完善。每月15日前通过德安县统计信息网主动发布德安经济运行情况各项指标。每年4月上旬将“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德安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局人秘股就政务信息和统计信息进行严格把关。 
(四)设立信息公开督察信箱和举报电话,公众对我局统计信息服务不到位的,可以通过咨询电话或书面查询单,也可以向纪检监察人员反映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全面领会和掌握《条例》有关精神,我局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干部了解、学习、熟悉、使用《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交流和讨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 2018年 12月 31日 ,201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规划性文件、工作动态、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德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网络涉及面广、更新快、容量大等特点,我局及时更新录入信息,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统计部门公开信息。 
 二是对德安县统计信息网进行日常维护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必须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社会经济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可网上浏览“机构设置”、“政务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公报”和“统计分析”等信息,每月定期公开德安县主要经济数据。 
 三是其他公开渠道。每年编辑出版《德安县统计年鉴》,发行内部刊物《德安县统计信息》。每年4月上旬发布《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上一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统计数据。每周通过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德府办字〔2018〕77号文件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德府办字〔2018〕77号文件精神。公开时突出政务公开重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平台建设管理,加大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 
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统计信息网站的特色有待彰显,一些在统计信息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未归入公开目录。   
二是硬件及软件不够先进。面对海量的统计数据,必须有强大的软、硬件支持,目前在硬件及软件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力量,设立长期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加强计算机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增加投入,包括力量的投入,技术与培训的投入,以及软硬件设施的投入,以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正常运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