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1]3号)和《德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德财字[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40万经费、20万经费、90.63万经费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综合统计工作3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19]65号)等文件精神,德安县人民政府按照文件时间安排部署,开展人口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掌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按照普查工作的时间安排,2021年预算安排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40万元,2021年主要工作内容是修改核实普查数据、反馈公布普查数据等。
2.脱贫攻坚普查。根据国统字[2019]126号、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赣调字[2019]123号)文件精神,德安县人民政府按照文件时间安排部署,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准确掌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分析判断脱贫攻坚成效、及时总结中脱贫攻坚成果,研究制定2020年后减贫战略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工作时间安排,2021年预算安排脱贫攻坚普查经费20万元,2021年主要工作内容为核实普查数据,公布普查数据,收集、归纳、整理、印制普查资料等。
3.综合统计工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企业一套表专项及农村住户调查补贴、“三新”工作、服务业统计、劳动力调查、项目入库等综合工作均为德安县统计局日常工作,为正常完成相关统计调查工作,列入综合统计工作项目,为德安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参考。2021年预算安排90.63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德安县统计局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综合统计工作3个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资金预算4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6.16万元;脱贫攻坚普查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38万元;综合统计工作项目资金预算90.6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0.31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2021年德安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综合统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情况,了解资金使用和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德安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综合统计工作3个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年初设立的项目目标和具体任务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相关股室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报送项目情况相关资料、自评报告;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1.产出指标,总分值49.1分,其中:
(1)数量指标
总结1份,分值8.2分。全年共编写一份德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结,得分8.2分;
上级反馈数据的公布率100%,分值8.18分。在上级公布数据的基础上,德安县统计局及时编写人口普查公报,公布普查数据。
普查数据通过国家验收及事后质量抽查合格率100%,分值8.18分。普查数据通过核实和修改,最终普查数据通过国家验收,事后的数据质量抽查也合格,得分8.18分;
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分值8.18分。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按照专款适用原则,凡是人口普查使用经费均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中支出,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得分8.18。
(3)时效指标,2021年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率100%,分值8.18分。2021年德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数据核实、审核、公布等工作,得分8.18分;
(4)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经费项目支出少于40万元,分值8.18分。2021年德安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实际使用成本36.16万元,低于年初预算控制成本,得分8.18分。
2.效益指标,总分值32.72分。通过人口普查摸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研究制定生态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数据依据,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数据依据,效果获得好评,效益得到80%,得分26.16分。
3.满意度指标,普查对象满意度,分值8.18分。根据调查结果,满意度超过90%,得分8.18分。
(二)脱贫攻坚普查
1.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其中:
(1)数量指标
总结1份,分值10分。全年共编写一份德安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得分10分;
普查后续资料归档完成率,分值10分。2021年归纳整理普查期间相关文件、照片、材料等资料共2册,得分10分。
(2)质量指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分值10分。2021年脱贫攻坚普查项目经费按照专款适用原则,凡是脱贫攻坚普查使用经费均从脱贫攻坚普查项目中支出,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得分10分。
(3)时效指标,2021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率100%,分值10分。2021年德安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相应的工作,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经费项目支出少于20万元,分值10分。2021年德安县脱贫攻坚普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实际使用成本3.38万元,低于年初预算控制成本,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通过普查全面了解我县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检验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提供决策依据,效果获得好评,效益得到80%,得分25分。
3.满意度指标,普查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根据调查结果,满意度超过90%,得分10分。
(三)综合统计工作
1.产出指标,总分值28.51分,其中:
(1)数量指标
新增一套表单位≥40家,分值4.86分。2021年全县共新增一套表单位86家,得分4.86分;
组织举办新入库企业业务培训次数≥1次,分值4.73分。因每年都有新入库企业,统计局都会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企业业务能力,2021年召开1次新入库企业培训会,得分4.73分。
下企业次数≥20次,分值4.73分。2021年全局下企业调研、核查数据等共计100多次,得分4.73次。
城乡住户调查户数,分值4.73分。2021年全县城乡住户调查户数100户,全年全部调查户均填报无遗漏户数,得分4.73分。
企业(单位)报表制度培训≥4次,分值4.73分。为提高企业和乡镇统计业务和了解统计制度,2021年德安县统计局工业口、商贸口、投资口、劳动工资口等共召开4次业务培训会,得分4.73分。
月度劳动力调查户数,分值4.73分。2021年全县月度劳动力调查共有16户,全年调查户均填报无遗漏户数,得分4.73分。
(2)质量指标
“四上”企业入库通过率,分值4.73分。2021年全局所有企业入库通过率70%以上,得分4.73分。
企业统计报表报送率,分值4.73分。2021年全县各企业各专业报表报送均已按时报送完成,统计报表报送率达100%,得分4.73分。
企业报表国家标记率,分值4.73分。2021年我县各企业报表数据质量好,被国家标记率低,大概10%左右,得分4.73分。
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分值4.73分。2021年统计局各项支出符合规定,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得分4.73分。
(3)时效指标
统计报告上报及时率,分值4.73分。2021年全县所有在库企业均能按时上报各个报表,统计报告及时上报,得分4.73分。
统计公报发布及时率,分值4.73分。2021年统计公报按照反馈数据的情况能及时公布,但是因反馈时间较晚,出现催公布情况,及时率90%,得分4.73分。
(4)成本指标,人员经费支出少于27.49万元,综合统计工作项目支出63.14万元,分值9.46分。2021年综合统计工作项目年初预算人员经费27.49万元,项目经费63.14万元,实际使用人员经费7.76万元,项目经费32.54万元,低于预算成本,得分9.46分。
2.效益指标,分值18.92分
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我县的经济社会状况,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数据依据,效果获得好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效益得到80%,得分11.34分;
每月按时对规上工业企业能耗进行监测,监测率100%,得分4.73分。
3.满意度指标,普查对象满意度,分值4.73分。根据调查结果,满意度超过90%,得分4.73分。
四、绩效评价结论
德安县统计局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综合统计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但项目资金预算数和使用数存在一定数据差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分数分别为83.44分、85分、86.68分,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数和使用数存在一定数据差异
2.部分绩效目标难以获得结果。统计数据大部分为县委、县政府服务,为其提供政策制定的数据依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目标设定难以直面获得结果或取证结果。
六、建议
1.科学合理制定预算目标,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率。
德安县统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