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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德安建设目标,把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推力和重要保证,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1.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结合《统计年鉴》、德安发布等媒介进行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数据、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通过各类统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统计信息透明度,全年没有因信息不透明而引起的信访、复议及诉讼案件。
2.加强内部行政管理。结合统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清理2个不符合统计法文件。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报送、合法性审核、备案等程序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今年我局签订了5年法律顾问合同。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本年度为收到举报线索,尚未开展执法检查,但对2家单位开展了重点监管。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省和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今年我局6人次参与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
4.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和统计造假“虚假政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商制订了工作方案,按照整改清单和专项整治要点,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和县主题教育办汇报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完成销号。
5.完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提高数据的真实性。
(二)加强法治教育,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从政治的维度、价值的维度、实践的维度“三个维度”来领会好法治工作重大意义,将依法治统与防惩统计造假相结合,切实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下功夫,推进理论学习有成效。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周一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线上自学、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
(三)推动贯通融合,高效能发挥监督合力
1.持续推进统计与组织部门的贯通融合。坚持将统计造假列入对县直和乡镇各单位年度高质量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充分构筑全县上下“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2.顺利推进统计部门与纪检部门、巡察部门贯通协同。我局严格落实省、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要求,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优势不断转化为防治统计造假治理效能。今年4月,联合驻县卫健委纪检组对15个乡镇开展了一次统计督查,查找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初步达到了改善基层统计条件、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目的。7月,将统计工作纳入十九届德安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范畴,共同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管理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些成效,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当前我局只有一人持有统计执法证,尚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统计普法宣传还有欠缺。在工作中,发现少数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升,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还不够,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发力。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由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安排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筑牢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完成。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专此报告。
德安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