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惠企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4-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356

【消息】减、减、减,德安减免政策来了!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2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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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减、减、减,德安减免政策来了!

德安发布2023-04-21 11:01发表于江西

近日,我县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了系列减免措施,着力帮扶实体经济回暖。

在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减征“六税两费”方面,全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此外,对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一年以上的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

在引导金融助力企业和推进“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方面,继续压降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0.25个百分点;围绕30家县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在融资、信贷、要素供给等方面强化资源协调,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对上市企业进行奖励。

在提高质保资金使用效率和阶段性降低收费标准方面,对房产开发建设单位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满2年且无质量保修问题的,可申请返还50%质量保修资金;执行对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原各等级标准基础上调减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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