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德安县委办公室、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商品流通和商贸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拟订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发展战略,编制和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以及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协调、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四)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负责管理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五)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六)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为来我县投资者及在我县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招商研究;负责专业招商队伍建设、管理、考核。
(八)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驻县商会、办事机构和我县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推进本县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十)负责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商品流通、餐饮服务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十三)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商业领域市场运行、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商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业、旧货、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等行业进行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商贸流通与外地经济合作,负责县内、县外、外地来我县举办的大型商贸流通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十六)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十七)负责研究拟定我市会展业发展的行业规划、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会展活动的调研论证、项目审核、资质审验、监督管理及统计分析汇总工作;负责全县性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会展活动(包括会议、展览、节庆等)的调研论证、评估审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会展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
(十八)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大型商场、大型市场、成品油流通、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九)负责县开放型经济工作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监督归口管理的县国有商业资产的运营;指导下属县集体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商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包括商务局本局、招商服务中心。内设股室4个,包括人秘股、市场建设、运行股、外资、外经贸管理股、内资管理股。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2.87万元,较上年增加17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88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商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32.8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4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1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9.7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6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3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商务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3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8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6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8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4万元,资本性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1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9.7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商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126.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5.41万元,增长246.22%。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432.87万元,其中:二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9.74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级项目:商务局老汽车棚改项目
1)项目概述:按文件要求拨付老汽车站棚改项目企事业单位营业性用房租金。
2)2)实施主体:德安县商务局
3)实施方案:食品公司租金104807.4元;储运公司租金77165.1元;资产中心租金15427.5元。
4)实施周期:2024本年
5)年度预算安排:19.7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按要求拨付房改补偿款,提高企业积极性。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商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每年压缩;因公出国(境)费0.0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购置的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