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2011-015008-2019-0026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德安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2-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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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环保部门的服务质量。

1.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公开意识。我局在年初就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并将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注重从源头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全局能够按照年初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2.加强审批服务,规范公开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审批工作,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局务会研讨审核后,交办公室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涉及各类财务收支的和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深入推进“公开、统一、高效、服务”的“一站式”受理服务。同时,全面推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3.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以“6•5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向群众发放各类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资料、宣传材料1000余份。积极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确定每周二、周四为集中学习日,认真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申请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4条。其中,“政务动态”类48条,“财政预算决算”类2条,“环境质量”类4条。

2.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我局各项工作及业务动态。二是通过12369热线,向群众讲解各项环保政策,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环保局工作职责及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四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2018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切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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