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环境信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5-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9148 责任部门: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德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信访件汇总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0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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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按照职能分工排查调处行业矛盾纠纷工作台账

报送单位:(盖章)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20264月份

序号

地区、单位、名称

矛盾纠纷情况

办理单位

责任人

及职务

办理时限

办理情况

督办情况

1

九江鸿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潘先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德安县工业园第7区内工厂排放烟雾严重,导致空气污染严重等”有关问题。

德安生态环境局

邓方义

1

在之前,我局于2026年1月30日就已收到此信访件,在2月5日我局已与县宝塔乡等执法人员一同到该区“九江鸿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及“共安洗涤(德安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且提出了整改要求。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上述两家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根据核实情况,我局要求上述公司分别做到:一是要求锅炉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锅炉设备运行良好,添加生物颗粒时连续均匀燃烧完善;二是严格按照公司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加大对上述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公司依法做到废气达标排放(已办结)。

完成良好

2

九江鸿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匿名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德安县鸿德纺织厂生产时会产生很大的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有关问题。

德安生态环境局

邓方义

1

在之前,我局于2026年1月30日就已收到此信访件,在2月5日我局已与县宝塔乡等执法人员一同到该区“九江鸿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且提出了整改要求。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根据核实情况,我局要求该公司做到:一是要求锅炉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锅炉设备运行良好,添加生物颗粒时连续均匀燃烧完善;二是严格按照公司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办结)。

完成良好

3

德安鸿运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4月4日,匿名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德安县东风大道德安县食品公司(宰生猪的公司)散发出的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有关问题。

德安生态环境局

邓方义

1

2026年4月8日上午9点左右,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公司名为德安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原德安县食品公司),根据核实情况,我局要求该公司在搬迁新址过渡期严格落实以下防控及管理措施:一是从外地调入的生猪运输进场后,严格增加冲洗平台消毒频次,强化车辆及场地消杀;二是生猪临时存放栏舍每日及时清扫、保持干净整洁;三是屠宰作业过程中产生废毛、残渣等废弃物及时清理、规范处置,确保厂区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已办结)。

完成良好

4

德安肖林缝纫线小作坊

2026年4月4日,匿名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德安县宏宇服饰有限公司空压机噪音扰民”有关问题。

德安生态环境局

邓方义

1

2026年4月8日16时30分左右,德安生态环境局与县高新区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我局要求该作坊做到:一是调整作业时间,将原每日7时开始作业调整为8时后,避免过早作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二是对空压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搭建专用隔音房,最大限度降低噪声传播;三是将空压机从厂区外搬移至厂房内或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为环保低频噪声空压机,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为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该作坊负责人高度重视,已在10日投入8000元购买一台环保低频噪声新空压机,并在当天请专业人员将新空压机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转移安装至厂房背面较远位置,目前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启用时噪声极低,有效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已办结)。

完成良好

5

德安县兄弟塑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匿名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德安县九江金泰窑业科技有限公司(德安县阳居路与渊明南一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00米)在生产塑料和泡沫颗粒过程中24小时产生严重的异味等”有关问题。

德安生态环境局

邓方义

1

2026年4月16日上午9时左右,德安生态环境局与县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确认,涉事公司为德安县兄弟塑业有限公司,为切实解决该公司异味污染问题,根据核查情况,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以下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停止生产;二是限期拆除厂房内塑料泡沫破碎机等相关设备,并恢复原状; 上述整改工作须于2026年5月10日前全面完成(已办结)。

完成良好

     填表人:高海波   审核人:邓方义      填表时间: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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