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行政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7084 责任部门: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江西领豪德安县年加工配送50万吨炼钢炉料及20万吨铜铝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8-1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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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江西领豪德安县年加工配送50万吨炼钢炉料及20万吨铜铝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见附件)。公告期为信息发布日起7日。(2025813-20258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4666671(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3304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江西领豪德安县年加工配送50万吨炼钢炉料及20万吨铜铝回收利用项目

九德环评字〔20258

20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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