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污染防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660

德安县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清单) 治理情况及相关做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2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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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一、治理完成情况

2020年6月下旬起,我县发动各乡镇力量,以村(社区)为单位展开自查,形成乡镇级农村黑臭水体初步清单并上报我局。经我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摸排,并由第三方机构的检定结果最终确认我县农村黑臭水体为8处,其中国家级监管清单5处,省级监管清单3处。我县国家级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分别为蒲亭镇附城村八组、河东乡上畈村孙家、高塘乡罗桥村二组、爱民乡南山村十组、磨溪乡港口村一组。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主要以水体清淤、河道治理、排水填埋等方式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高塘乡罗桥村二组、爱民乡南山村10组、磨溪乡港口村一组、河东乡上畈村孙家4家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清单)的整治,提前完成了省、市考核的目标。

二、相关做法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治,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作为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核心作用,认真细致的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的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及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清理整治工作公开曝光。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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