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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家岭纪念园污水处理站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和《万家岭纪念园污水处理站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等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并征求县水利部门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家岭纪念园污水处理站位于德安县河东乡,地理坐标位置N29°20'28.497"、E115°45'37.127",设计建设规模1000m3/d,污水设计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建设单位为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进行管理。该污水处理站于2019年9月10日由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进行批复,批复文件为《关于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九德环评[2019]5号),处理站已正常运行。
二、项目批复意见
(一)同意《论证报告》提出的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博阳河左岸德安县河东乡万家岭纪念园大铁桥下游约30m处,经明渠进入博阳河左岸防洪排涝站进入博阳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N 29°20'24.146"、E 115°45'30.748"。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为博阳河德安工业用水区,入河排污口性质为新建,类型为生活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涵闸。
(二)同意《论证报告》提出的本项目废污水排放量及排放浓度。万家岭纪念园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池+调节池+兼氧FMBR膜技术”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分别为CODCr≤50mg/L,NH3-N≤5mg/L。入河排污口废水排放量不得超过1000m3/d,主要污染物COD、NH3-N的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18.25t/a、1.825t/a。
(三)同意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环境影响小,对第三者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的结论。根据论证报告计算,排污口设置后对博阳河整体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现状水质类别,不会改变下一个水功能区现状水质类别,对鱼类生活环境的影响甚微,不会对该河段饵料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入河排污口下游有牛角湾水产场提灌站取水口以及共青城寨下国考断面,无饮用水水源地、无重要湿地,经分析,正常情况下排污口设置对上述第三方基本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制约因素。同时入河排污口是经排涝站排入博阳河,排涝站兼有防洪、保障堤防安全的作用,因此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防洪、堤防安全、河势稳定以及排涝等产生影响。
三、其它要求
(一)运行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你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监管,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排放污水稳定达标。同时应制定并落实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如遇非正常运行应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关闭排污口,截断污水来源并将污水储存于应急事故池内,严禁废水事故性排放和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二)规范化建设和监测要求。你单位应在入河排污口处竖立标志牌,安装监控废污水排放的在线流量计、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监测仪等监测设备,按规定开展废污水水质、水量实时监测,制定在线监测设备的管理办法和维护保养制度,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主动接受各级排污口主管部门的监管。
(三)工程建设要求。该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如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四)工程验收要求。该入河排污口试运行满90日,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及时报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项目变更管理要求。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通过该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量、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化,或者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未实施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监督管理要求。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受纳水体的水质监测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对下游博阳河水体的监测预警,确保博阳河水质稳定达标。
附件:《万家岭纪念园污水处理站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复核意见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德安县水利局,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