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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7期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一、监测情况
2024年10月,德安县共监测1个在用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德安县饮用水取自博阳河干流,位于县自来水公司雁家湖水厂取水口。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48项),加5项特定值共计82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雁家湖水厂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