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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双“一号工程”,全力打造“第一等”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环评编制和审批效率,服务项目更好更快落户园区,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开发区建设项目环评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2021〕64号)要求,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会同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持续开展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监测与建库工作。
目前,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已完成动态更新工作。现将更新后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监测数据成果面向园区企业共享。企业在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其项目环评文件可直接引用本公告附件中的监测数据(数据成果中未包含的企业部分特征污染因子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25年)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江西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