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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九江市德安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符合相关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