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德安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县辖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各类环境标准,参与拟定地方环境标准。负责陆地水体、大气、土壤环境的保护,监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
(四)负责审批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表),负责环境目标责任的分解机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县污染防治社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源调查,《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按规定征收排污费。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安生态环境局编制人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行政9人、全额事业14人,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德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生态环境局本年收入预算总额46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78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57.89%;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6.28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14.22%;罚没收入130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总额的27.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德安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6.06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6.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德安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399.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78%,具体支出情况是:节能环保支出399.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德安生态环境局本级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103.76万元,比2019年增加56.57万元,上升119.87%。
按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车 0辆,办公用房350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德安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接待费6万元,较2019年下降4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德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