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水利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9027

关于德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0-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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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根据划定成果,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总面积190.20km2,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22.16%,分布于爱民乡等14个乡(镇、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位于25度以上陡坡山地,不涉及耕地保护红线和现有耕地。

现就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对划定区域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法定形式向德安县水利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7-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张先生0792-4668735

电子邮箱:daxslj@163.com

附件:1.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面积统计表

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德安县水利局

            2025年1027

附件1:

德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km2

爱民乡

5.76

宝塔乡

22.29

车桥镇

23.63

丰林镇

8.50

高塘乡

1.76

河东乡

2.91

林泉乡

17.43

磨溪乡

24.45

聂桥镇

12.56

彭山林场

7.31

蒲亭镇

0.04

塘山乡

3.23

吴山镇

42.20

邹桥乡

18.13

园艺场

/

合计

190.20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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