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德安县委、德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德安县水利局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工作部署,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将我单位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单位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法治工作精神,持续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执法人员的必修课程,让班子成员及全体水利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入行,精准掌握要义,精准抓好落实。
2.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探索建立协作联动多元共治格局。2025年我局积极探索推动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地落实。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加强对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等方式,既体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又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严格对照《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及时发布社会和群众关注处罚事项的执法指导案例,防止选择性执法和小错重罚、当罚不罚等问题发生,确保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统一、程序公正、结果合理。
今年我局重新修订《德安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并按照制度全面落实,严把法制审核关,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法治”工作格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周建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参与。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239号)《九江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5年4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系统预警发现有关公司违法行为,并将该违法线索移交给了我局。我局迅速对德安县2024年山塘整治项目招投标领域进行了详细核实核查,查找出四川速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串通投标的线索并对其进行立案。截至目前以对其4家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金54.08万元(其中投标单位处罚51.50万元,法定代表人处罚2.58万元)。
(三)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提升法治理论学习深度广度。坚持通用法治理论和水利相关法律学习双管齐下,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加深对供水条例、水土保持办法等水利法律学习深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加强涉水法规和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今年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执法岗位人员年龄梯队建设存在断层,专业匹配度不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建设经费不足,执法设备急需更新,执法手段创新性待提高。三是理论学习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水利相关法治理论学习多,通用法治理论学习较少。四是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联合执法方面,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程度上有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了3次党组学习,在班子成员发言后,主要负责人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及全县水利工作实际,讲述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对全县水利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等会议上宣讲法治工作,让班子成员及全体水利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入行,精准掌握要义,精准抓好落实。
(二)健全法制工作机制。今年我局重新修订《德安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并按照制度全面落实,严把法制审核关,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法治”工作格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周建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参与指导。
(三)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今年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239号)《九江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本县的招投标领域进行了详细核实核查,查找出四川速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串通投标的线索并对其进行立案。截至目前已对其4家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金54.08万元(其中投标单位处罚51.50万元,法人代表处罚2.58万元)。
(四)强化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重大水利项目、行政执法和处罚等信息,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四、2026 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制建设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充实一线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加强法治网络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力量,加强法治审核,不断提升水利执法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通过以案释法,案卷互评,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干部之间的“传帮带”,不断提高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的知法懂法的水利专业干部队伍。
(三)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广度。坚持通用法治理论和水利相关法律学习双管齐下,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力度。加深对供水条例、水土保持法等水务法律学习深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加强联动协作执法能力。主动加强与检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及“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非法水事行为的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