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江西省德安县小型水库清淤整治(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德水文〔2023〕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市工程咨询中心《关于<江西省德安县小型水库清淤整治(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 (九工咨字〔2023〕20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初步设计内容,现简要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德安县。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东山等5座小(1)型水库清淤工程量7.66m;大志珑等48座小(2)型水库清淤工程量113.05万m³,坝坡预制块修复3521.3m²,坝顶路面硬化4478.8m²,上坝公路加17.5km,大坝防渗5座;杨家河河道清淤2.88万m³。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1.补充可研变更情况及批复;
2.补充完善水系图及相关水文计算;
3.完善水库淤积量分析计算,说明有关公式来源,补充淤积总量计算方法及公式;
4.工程地质:完善各水库的工程地质评价,补充水库存在问题及加固建议;
5.补充说明清淤原则,复核清淤量;
6.复核大坝稳定分析成果;
7.复核水保的设计依据和相关标准,完善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水土流失预测和弃渣场典型设计;
8.完善设计图纸及文本,补充清淤典型剖面图,大坝防渗加固典型断面图;
9.结合技术专家意见,优化设计,调整概算。
四、工程概算
经核定,江西省德安县小型水库清淤整治(二期)项目总概算4612.56万元。
望接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请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早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