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393

德安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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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安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安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水局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河道、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及其提防、岸线和桥、涵、闸、站、坝等水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加强各类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搞好综合开发和利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水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股室11个,包括综合股、监督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移民股)、行政许可服务股、工程事务股、水资源服务股、农村水利股、水土保持股、城市堤防股、湖塘水库分中心、林泉水库分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4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106人,其中:在职人数46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3人、临时人员9人,退休人员49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69.49万元,较上年减少3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6.64万元,其他收入32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69.49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0.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5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2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25.0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31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5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3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68万元;资本性支出43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水利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4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农林水支出989.3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04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5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173.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3.39万元,下降30.7%。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425.049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425.049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

1、二级项目:水利局2024年水利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水利专项资金结转(小二型水库樟树水库等)

2)实施主体:德安县水利局

3)实施方案:实施水利工程70处

4)实施周期:一年

5)年度预算安排:325.049

6)绩效目标和指标:实施工程70

2、二级项目:水利局2024年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

1)项目概述:完成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76万亩

2)实施主体:德安县水利局

3)实施方案:完成全县农田有效灌溉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100

6)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76万亩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水利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3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五)农村水利: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

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04][德安县水利局]部门整体申报表_202402051207340.xls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4-02-06.xls

水利局2024年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水利局2024年水利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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