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摘要稿)
受县政府委托,2024年5月6日县审计局局长周平军在德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审批程序不完善的问题。
已整改。2023年9月已完善审批程序,补办了政府抄告单。
2.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已整改。截至2023年9月上述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3.部分资金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
已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结余资金转入财政代管账户,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资料后由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4.政府性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中。县财政局制定计划,安排预算资金消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已整改。于2023年9月、11月召开干部会、党组会,完善《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预算的刚性约束,细化了项目收支的预算编制。
(2)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于2023年11、12月向县财政提交《德安县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增加经费预算的请示》《2024年公车运行维护费申请明细表》,将现有公车数、每台公车需要的预算提交县财政局预算股、业务股室,申请调增2024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指标,2024年收预算外各单位伙食费、电费在“应付代管资金”科目内下设二级科目核算。
(3)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已将部门预决算事项纳入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讨论事项中,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及决算草案的编制管理,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4)资产拍卖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已整改。已将2022年和2023年公车拍卖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5)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已整改。经查阅县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1月至3月部门经济科目明细账,未发现项目间混支混用情况,各科目均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执行,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2)决算编制数据不实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由财务经办人员,按时向主管领导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的各种报表,严格按照实际数据,杜绝弄虚作假,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校长。
3.县文旅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决算草案数据不实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经抽查2024年部分支出,已按要求进行调剂。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2024年1月1日开始,两个校区人员、财务、资产都统一管理。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已对接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了编外人员的情况统计,办理相关的续聘手续。
(二)县文旅局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经分管县领导批准,县文旅局对未完成事项进行了调整,建设3座3A级旅游公厕事项延期到2024年完成,成立旅游协会事项延期到2026年完成,取消华夏阳光微电影小镇创建民宿聚集区事项。
2.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2024年4月,县文旅局已与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
(三)其他审计项目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及时清退企业保证金的问题。
已整改。违规收取的“财园信贷通”企业保证金已全部退还企业。
2.截留上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
已整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已将15万元拨付至相关金融机构。
3.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力度不够的问题。
已整改。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5月已制定《2023年度德安县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工作方案》。2023年7月组织全县各乡(镇、场)分管领导、业务专干、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并实地到柴桑区学习交流,切实提升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不规范,对能耗指标异常监督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县机关事务中心加大对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现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后期将督查工作常态化,确保能耗指标达标。
5.公务用车管理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中。县机关事务中心已与移动公司对接,对全县各单位及乡镇公车更新安装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定期对公车动向进行日常巡查监管。但平台可调配车辆有限的问题尚未解决。
6.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问题。
已整改。县林业局组织局党组和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强化法律知识;与省市林业执法监管相关部门沟通,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举一反三对2023年以来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全部进行了整改。
三、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度制定与相关政策相悖离的问题。
已整改。重新修订《德安县职业中专财务管理制度》。
2.相关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已整改。针对学校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立即整改,完善更新了相关制度。
3.重要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问题。
(2)部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合规的问题。
(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4)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未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问题。
上述事项均已整改。学校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召开学习会,针对学校两个议事规则进行学习,规范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4.账外收支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执行,2024年收到的课后服务费31.36万元于2024年3月18日存入财政专户。
5.违规采购的问题。
已整改。2023年6月之后由江西鑫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货。
6.违反合同进行分包的问题。
已整改。学校2023年9月已经责令分包方撤离。2024年租金3万元,已经由承包方转入学校公账。
7.违规出账的问题。
已整改。已更换印鉴。
8.未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9.食堂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
已整改。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0.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职业中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入账,实训楼1等共20处教育用房已经登入固定资产台账。
11.部分商务接待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安排办公室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相关文件、制度,规范接待流程。之后的接待完全按规定接待。
12.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合同签订不合规的问题。
(3)部分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13.违法发包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学校项目工程实施要求实行。
14.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
已整改。加强财务老师的专业培训,严格按照《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15.工程款支付审核不严的问题。
已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教体局组织的工程项目管理培训。
16.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执行,食堂报销费用严格按照报销流程转入发票开具方,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报账规定。
17.会计档案保管不当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德安县职业中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档案保管工作,2023年6月第1号凭证已作废。
(二)县文旅局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未正式发文的问题。
已整改。发展规划已正式发文。
2.房屋出租未实行公开租赁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已向国资管理部门报备。
3.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问题。
整改中。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但拖欠的餐饮服务企业账款因挂账多年,还在进一步核实。
4.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内控制度,2024年三馆一站免开和万家岭专项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5.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经抽查部分经济业务,科目核算规范。
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往来清理制度,进行了部署,已按程序清理长期往来款项。
7.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临聘人员社保医保缴纳关系已理顺。
8.对实际控制公司监管不到位。
已整改。完善了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已安排班子成员对敷阳公司收支进行监管。
9.履行干部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
1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补录固定资产卡片。
11.违规收取赞助费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已安排班子成员对敷阳公司收支进行监管。
12.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2024年3月三重一大事项均已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
(三)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林业局、团县委、县物资公司和县乡村振兴局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林业局、团县委、县物资公司、县乡村振兴局党政正职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共查出16类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15类问题已整改完成,县机关事务中心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