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2年9月27日县审计局局长周平军在德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评价意见
2021年,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强工兴旅、绿色发展、城乡一体、幸福宜居”战略部署,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了“十四五”精彩开局。
——积极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和过紧日子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已建成体育场馆管理运营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还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
——财政收支基本达到目标。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各部门在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责任方面还有待加强,预算编制不科学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尤为突出。
——运用监督合力抓整改。县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今年5月,已就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做了专项工作报告。
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项目推进缓慢导致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保证金台账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
2.应缴未缴预算(基金)收入。2021年末,县非税收入账中“应缴预算收入”科目反映有资金未及时缴库,少列了当年预算(基金)收入。截至2022年4月,县财政局将未缴资金全部缴库。
3.保证金台账管理不规范。业务管理部门德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资金管理部门德安县财政局均未能提供与账面余额匹配的保证金管理台账。
(二)县级部门(含乡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我县2021年编制部门决算的单位有116个(含乡镇和二级单位),本次审计县审计局运用数据分析技术重点对上述单位办公设备购置数据进行抽查分析,关注决算(草案)是否真实的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实际采购金额超预算的问题,结果如下:
1.存在实际采购金额超预算的问题。由于年初编制预算时考虑不充分,并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按程序向县财政局申请调增预算,全县有17个单位存在实际采购金额超预算的问题。
2.存在决算(草案)信息不准确的问题。由于报表编制不规范,全县有16个单位2021年新购置了办公设备,但在决算(草案)中未予以反映。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 德安县已建成体育场馆管理运营绩效情况。
我县目前共有县球类健身馆、康乐园(老年体育场地)、隆平大道篮球场等三个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其中,县球类健身馆享受免低收费专项补助资金,此次审计主要调查县球类健身馆运营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县球类健身馆的建立,弥补了县城区没有专业体育场馆的空白,缓解了体育场所严重不足的状况,同时也初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健身运动需求,实现了国有资产投资效益,改善了县蒲塘小学的体育教学条件,学校短式网球项目多次获得省级荣誉,但此次审计也发现,该馆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场馆建设期间发生多次变更,导致该馆实际竣工时间比计划竣工时间延迟五个月、工程最终造价超过合同价较多,影响了体育场馆社会效益及时发挥,降低了国有资产的投资绩效。
2.场馆管理运营不规范。一是未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事件模拟演练、培训;二是未开展过体育安全知识的宣传;三是未投保有关责任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义务;四是场馆2019至2021年实际举办体育赛事、培训等活动的次数未达到开放工作方案中计划次数;五是日常开放时间偏短,影响了该馆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公益效益;六是智能化建设不到位,未在线上动态更新场馆开放有关信息、不能提供网络预订,体育主管部门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及时、客观、准确了解场馆开放利用、运营管理等信息,未实现信息化管理。
3.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专项资金长期未使用。截至2021年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余27.19万元;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场馆的日常维修、设备更新涉及的资金支出报账资料不规范。
(二)德安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认真部署,对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力争做到应付尽付,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三家乡镇卫生院存在拖欠医药企业账款情况。审计指出后,截至2022年6月25日,三家卫生院的欠款均已清偿完毕。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1至8月,县审计局对5个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场党政正职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在履行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责任情况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审计共查出问题21类,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45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履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责任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对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力度不够;二是个别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得到执行;三是个别单位落实权力清单,认领清单内事项承接落实不到位;四是个别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班学制不足。
2.履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责任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部分单位未制定工作规划。
3.履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责任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三是部分单位重要事项处理不规范。
4.履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责任方面。一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二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单位民生保障和业务管理不到位;四是部分单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三是部分单位履行党员干部监管责任力度不够。
6.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执行不到位;三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四是自然资源资产项目运行绩效不佳。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个别单位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县审计局对3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45,451.91万元,审定金额38,318.79万元,主要对其中因虚增工程量、高套定额、核算错误等问题造成虚增工程造价部分予以核减,核减率为15.69%,为我县节约财政资金7,133.12万元。
从审计情况来看,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的问题和矛盾仍然存在。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单位对《德安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执行贯彻不到位。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县政府修订完善了《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德府发〔2021〕2号)等规范性文件。但是部分建设单位对新出台的《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神领悟、贯彻不够,在工程管理环节履行责任不到位,还存在最终的工程造价都是以审计为准,自己不需要过多把关审核的思想,报告出具后也只关注项目的审定金额,对审计提出的工程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不够重视。
(二)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项目设计质量不高,施工图设计不够完善,导致项目在后期实施过程中产生较多设计变更,超预算严重;二是部分项目预算中存在漏项少量、错套定额、项目特征表述不清等问题,不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工程价款。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严。
一是部分项目工程量签证单不规范,不合理,有的不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和权限执行签证程序;二是部分项目不注重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收集和保存工作;三是部分项目未编制竣工图或者编制的竣工图多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四)对项目结算资料、工程量价款把关不严或者不把关。
一是建设单位对结算送审资料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进行送审,导致送审的结算资料中经常缺少签证、变更、工作联系函、影像记录等关键性佐证资料;二是建设单位未与施工方办理结算,没有对施工方报送的结算价款进行认真审核,导致量价不符。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从紧从实编制预算,严控预算追加,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资金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收回借出款项。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内控管理。各单位领导干部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合理制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强化管理和防范经济风险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德府发〔2021〕2号)文件精神, 强化建设单位自身的职责意识,提高对工程管理的认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实行,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对结算送审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做实做细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责,加强督察监管;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认真督促审计整改工作;要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