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审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8-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477597 责任部门: 德安县审计局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23 17:29
打印
    关联导读: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1816日县审计局局长   罗颖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评价意见

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四大”战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一是切实落实阶段性减征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2020年共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0.36亿元;二是优化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大力推进转移业务联网办理,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三是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具备了信息数据查询、职工城乡居民征缴与支付、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开通等便民功能;四是围绕“六稳”“六保”目标任务,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援企稳岗等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五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夯实了粮食安全基础,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提升了产业示范功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收益,确保扶贫资金保值增值。

——财政收支基本达到目标。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各乡镇场及部门在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责任方面还有待加强,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尤为突出。

——整改工作落实有效。县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机关“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坚持边审边改,把整改责任、时限落到实处,成效明显,今年5月,已就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做了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涉及被审计单位8个,审计发现的问题共54类,整改完成或基本完成的43类,正在整改中的问题11类,整改率为79.63%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县财政局已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2.应缴未缴预算(基金)收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应缴预算收入”科目反映有资金未及时缴库,少列了当年预算(基金)收入,截至20217月,已将未缴资金全部缴库。

3.未及时使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局已督促所有未及时使用的乡镇及预算单位及时使用资金。

4. 政府性基金收入质量不高。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1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情况。

1.用人单位截留养老保险。2019年至2020年,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截留代扣的51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18.86万元。截至20216月,截留的养老保险均已上缴。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20年底,1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1.27万元。截至20216月,已追回163.84万元。

3.人员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20年底,有43人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取0.68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4.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截至2020年底,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清退已死亡1年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涉及53.79万元。现已全部清退。

5.向服刑人员违规征缴养老保险。2014年至202012月,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违规征缴17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养老保险23.24万元。截至20216月,已退回违规征缴的8名服刑人员养老保险费9.92万元。

6.违规向医疗机构支付不合规费用。2020年,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费用,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12.53万元。截至20216月,已全部追回。

7.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2020年,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15.31万元,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12.39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22019-2020年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因金三系统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情况监控功能不完善,县税务局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总金额大于500万元,未转为一般纳税人或未及时转为一般纳税人,涉及企业53家。

32018-2020年度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

2018年至2020年,我县投入资金7,653.00万元,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6,837.52亩;投入资金17,625.55万元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建成乡村省级产业园1个、市级产业园4个、县级产业园1个;投入扶贫资金1,434.27万元,建设形成扶贫项目资产62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1. 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不佳。

2. 产业扶贫形成固定资产未纳入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三)县级部门(含乡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公务接待费”科目压减情况。

全县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合计支出543.15万元,占上年决算数的80.48%,占年初预算数的55.88%,已按上级要求压减到位,但还有部分单位压减不到位,其中:

1.受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招商引资任务等因素影响,有29个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未按上年决算数的85%进行压缩,占总单位数的21.64%

2.2020年编制预算是未考虑机构合并、权力下放等因素,有4个乡镇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未按年初预算数的90%进行压缩,占总单位数的2.99%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压减情况。

全县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合计支出271.68万元,占上年决算数据的97.87%,占年初预算数的60.35%,已按上级要求压减到位,但受疫情防控,公车使用年限长、大修费用高等因素影响,有9个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高于上年决算数,占总单位数的6.72%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18月,县审计局对2个县直单位和5个乡(镇、场)党政正职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共查出问题16类,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95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履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责任方面。个别乡镇执法主体意识薄弱。

2.履行部门内部管理责任方面。个别单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对部分其他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经费仍未单独核算,存在与基本支出经费“混用”的现象。

3.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责任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

4.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责任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支出管理不规范;二是个别单位履行对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管责任不严格;三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四是乡镇场税收质量不高;五是部分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六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七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

5.履行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个别乡镇森林蓄积量未达目标。

6.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一是新增耕地质量不高;二是违规取水行为监管不严;三是林业违法案件相对高发。

7.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运行方面。个别乡镇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县审计局对85个公共财政基建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送审金额94,609.02万元,审定金额74,629.06万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凡投必审”“以审代结”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建设单位作为管理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够。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

督促财政部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级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保证账务核算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加大对项目主管单位的资金监管力度,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合理安排资金,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加强县直单位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企业、个人等各个主体严格遵守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觉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的意识,推动辖区自然资源依法有序开发利用;增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大理念,加强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动,建立综合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开发利用行为巡查机制,从源头及时阻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政府彻底扭转“凡投必审”、“以审代结”的局面,推动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建设单位职责意识,从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依规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强化项目建设质量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入手,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

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德安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主动作为,认真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督促及时整改,推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项、按条督促追踪,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形成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