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2151309291.xls
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2151309291.xls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4-02-15.xls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4-02-15.xls
 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审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2151309290.xls
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审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402151309290.xls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安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安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安县审计局是主管审计监督工作的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德安县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德安县审计局本级。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政与金融审计股、农业农村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编制人数小计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临时人员2人,退休人员19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68.01万元,较上年增加4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9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德安县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68.0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万元,资本性支出7.5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8.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4万元;资本性支出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德安县审计局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5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54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万元,资本性支出7.56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30.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0.004%。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568.01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25万元。
(十)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德安县审计局整体支出项目
1、二级项目: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审计专项经费
2、1)项目概述: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审计专项经费。
2)实施主体:德安县审计局
3)实施方案: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专项经费。
4)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单次监督检查成本<15000元;
数量指标:提出(专项)审计建议条数≥10条;完成专项审计项目个数≥5个;
质量指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90%;专项资金使用合规;
时效指标:按时出具审计报告执行率=100%;审计计划按时执行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加大审计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用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二级项目: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项目概述:德安县审计局2024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实施主体:德安县审计局
3)实施方案:完成上级安排的审计专项项目。
4)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其它收入1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完成上级安排审计专项经费差旅费支出成本≤5.52万元;完成上级安排审计专项经费委托业务费支出成本≤12.48万元;
数量指标:完成上级安排审计项目个数≥1个;
质量指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上级安排审计项目执行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加大审计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用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被审计单位满意度≥9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德安县审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7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审计业务: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