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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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全县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全县地方性财政治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工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9.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和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六)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我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配合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德安县审计局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党群、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
组织协调局重大事项的审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全县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全县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协调运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力量,包括抽调人员参与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承担我县审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审计业务文书格式,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联系方式】0792—4332501
【负责人姓名】彭桂茂
2.【机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机构职能】组织审计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组织、聘用、管理、考核社会中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以政府投资和以财政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302室
【联系方式】0792—4332616
【负责人姓名】沈殿敏
3.【机构名称】综合业务审计股
【机构职能】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牵头起草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组织审计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收支和各专项资金的审计;组织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组织开展县政府管理的农水专项资金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开展对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303、304、305室
【联系方式】暂无
【负责人姓名】暂无
三、下属单位
审计事务中心:服务审计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304室
【联系方式】13803569073
【负责人姓名】王雅雯
四、领导简介分工

周平军:德安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74年出生,江西德安人,大学本科学历,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

岳 军:德安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5年出生,江西德安人,大学本科学历,分管组织、意识形态、村建、社区共建、大宣传等工作及审计事务中心。

黄序华: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87年出生,江西德安人,大学本科学历,分管财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工作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郭素珍:德安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女,汉族,1977年出生,江西德安人,大学本科学历,分管统战、工会、保密、安全生产、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法规审理等工作及办公室。

章新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男,汉族,1980年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学本科学历,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统计、审计业务工作及综合业务审计股。
王 磊:分管“创文保卫”、招商引资工作。
聂新云:分管综治、招商引资、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内审等工作。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电话:0792-4332501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