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和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九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2024年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民生所需。围绕群众关心关切,聚焦校园、农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以及节假日、两会、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民生实事。
(二)坚持重点覆盖。坚持全覆盖与抓重点相结合,依据时间、区域、品种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精准定位食品安全问题,动态管理食品抽检任务,实现食品品种的全覆盖和时令性、区域性、高风险食品品种重点覆盖,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
(三)坚持分级管理。按照《食品抽检对象风险等级评定规范》,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评定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风险,合理安排食品抽检工作。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等级,分级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2024年安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640批次。抽检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相关要求执行,样品主要抽取食品流通、餐饮及网络环节中我省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省级转移支付食品抽检任务按照必检项目检验,市、县级食品抽检任务应以细则中必检项目为主,原则上每批次任务检验项目市级不得少于5个,县级不得少于3个,专项食品抽检任务应覆盖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应覆盖必检品种和项目,抽样量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满足抽检工作要求即可。细则检验项目少于规定数量时,按细则全项目检验,增加细则外食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应报省局审核。
食品股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局食品抽检工作,负责检验机构、数据录入、媒体上公布结果等。各分局、稽查局要认真配合开展食品抽检工作,根据抽检计划以及省、市局开展的食品跟踪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将食品抽检与日常监管工作相融合,有序地开展食品抽检工作。
(一)抽检任务具体安排
(1)全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640批次,省级转移支付食品专项抽检任务共150批次,市、县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490批次。(各分局、稽查局、食品股监督抽检任务具体见附件1)。
(2)省级转移支付食品专项抽检计划150批次,其中校园食品专项抽检55批次,农村市场专项抽检40批次,快法联动专项抽检20批次,应急食品专项抽检35批次。
(3)市、县级食品专项抽检计划490批次,其中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00批次,校园食品专项抽检90批次,四小食品专项抽检80批次,其他自主匹配抽检220批次。
(二)专项抽检任务具体要求
在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中安排6个专项抽检任务。
(1)校园食品专项抽检。安排抽检任务145批次(含市、县级任务90批次)。按照《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7号)要求,开展校园食品抽检工作。抽检任务分春、秋两期,抽检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托管托教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校内小卖店、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其中,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抽检批次量不少于50%,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抽检批次量不超过20%,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超过10%,餐饮具不超过3%。省级转移支付食品抽检任务应重点抽检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市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应相应地覆盖下一级校园“包保”主体。
(2)农村市场专项抽检。安排抽检任务40批次,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整治工作,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的“三无”、假冒山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伪劣食品开展抽检。检测可能存在的农兽药物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抽检任务覆盖辖区内乡、镇,原则上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抽检量不低于70%,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超过10%。
(3)快法检联动专项抽检。安排抽检任务20批次。以验证食品快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目标。加强组织对快检发现阳性样品进行实验室复核和复测检验。
(4)食品安全应急专项抽检。安排抽检任务35批次,主要针对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食品应急处置以及总局、省局临时交办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5)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市、县级安排抽检任务100批次。抽检工作应优先选取当季销售且问题发现率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应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筛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6)“四小”食品专项抽检。市、县级安排抽检任务80批次,抽检辖区发证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其中,抽检小作坊食品不少于50%。
附表1
2024年全局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
| 省级转移支付食品专项抽检 | 市、县级食品专项抽检 | 总计 | 时间安排 | ||||||||
| 序号 | 部门 | 校园食品专项抽检 | 农村市场专项抽检 | 快法联动专项抽检 | 应急食品专项抽检 | 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 | 校园食品专项抽检 | 四小食品专项抽检 | 其他 | ||
| 1 | 城区分局 | 8 | 10 | 8 | 25 | 12 | 50 | 113 | 1月-11月 | ||
| 2 | 河东分局 | 9 | 10 | 8 | 25 | 12 | 50 | 114 | 1月-11月 | ||
| 3 | 城郊分局 | 8 | 8 | 20 | 12 | 50 | 98 | 1月-11月 | |||
| 4 | 丰林分局 | 1 | 9 | 10 | 20 | 40 | 1月-11月 | ||||
| 5 | 聂桥分局 | 1 | 8 | 10 | 20 | 39 | 1月-11月 | ||||
| 6 | 邹桥分局 | 1 | 8 | 10 | 20 | 39 | 1月-11月 | ||||
| 7 | 稽查局 | 27 | 90 | 117 | 1月-11月 | ||||||
| 8 | 食品股 | 15 | 11 | 44 | 10 | 80 | 1月-11月 | ||||
| 9 | 总计 | 55 | 40 | 20 | 35 | 100 | 90 | 80 | 220 | 6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