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1-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50

转发 九江市2023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07 17:00
打印
    关联导读: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食品生产环节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生(2023)6号)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生产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解决食品生产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全省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并按“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制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1.请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填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措施清单》(附件1),各地市场监管局填报《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措施清单》(附件2)。请于10月25日前将附件报市局食品生产科。

2.在继续巩固2022年度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粮食、白酒、肉制品、桶装水糕点炒货等重点品种及对应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

(一)粮食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采购不合格原料用于生产、违法添加香精、重金属超标等

2.重点整治范围: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3.重点区域:修水县、永修县、都昌县、瑞昌市、彭泽县

4.重点检查内容:

(1)原料进货查验情况。采购来自粮食收储企业的原粮,是否索取重金属、真菌毒素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出库检验报告;采购来自农户等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经营者的原粮,是否自行检验或送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确保重金属、真菌毒素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检验能力情况。检查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是否正常使用,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3)违法添加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采购、贮存、使用香精香料的行为。

(4)标签标识真实情况。标签标识了原产地为泰国的,检查有无相应的原料进货凭证。

(二)白酒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无证生产白酒、采购不合格原料用于生产、违法添加甜蜜素、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配制酒、白酒加工小作坊采购食用酒精用于生产等

2.重点整治范围: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3.重点区域:全市各县(市、区)

4.重点检查内容:

(1)取缔白酒黑作坊。开展全方位摸排和调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白酒的“黑作坊”“黑窝点”。

(2)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查白酒生产原料涉及原粮稻谷是否存在超标粮、陈化粮流入的风险。

(3)白酒小作坊生产合规情况。检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只采用固态法生产加工白酒;是否存在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勾调生产白酒,是否在生产场所内存放与固态法生产无关的原辅料及设施设备;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的行为。

(4)违法添加行为。检查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是否存在采购、贮存、使用白酒中禁止添加的甜蜜素、糖精钠、三氯蔗糖等甜味剂的行为。

()肉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使用添加猪肉、鸭肉等其他肉源的“调理肉片”“复合肉片”冒充“牛肉卷”“羔羊卷”,鸭血、猪血制品中非法添加、掺杂掺假和含有其他动物源性成分,无证生产加工肉制品等

2.重点整治范围: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鸭血和猪血生产加工小作坊

3.重点区域:柴桑区、濂溪区、修水县、瑞昌市

4.重点检查内容:

(1)取缔肉制品黑作坊。开展全方位摸排和调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肉制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2)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对购进的原辅材料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建立了详细的进货台账;是否查验原料肉的兽药检测合格报告;是否索要原料肉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对进口原料是否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等;严厉打击购进、使用走私肉、病死毒死、未经检验的畜禽肉等违法行为。

(3)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检查腌腊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工艺、食品添加剂使用、成品包装和贮存等与过氧化值超标有关的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科学合理;企业生产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等。

(4)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滥用亚硝酸盐的情况;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含有所生产食品禁用的食品添加剂等。

(5)标签标识真实情况。检查标签标识是否存在产品名称没有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问题,如多种肉类复合而成的预制调理肉制品是否在产品名称中明确标注“复合肉”或“调理肉”;产品标识标注如配料表标识是否完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桶装水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桶装水二次污染,超时服役滋生细菌,根据生产过程中污染铜绿假单胞菌的主要风险点,各地在包装饮用水的生产环节要重点检查。

2.重点整治范围: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

3.重点区域:全市各县(市、区)

4.重点检查内容:

(1)源水保护。是否存在源水保护不到位,造成微生物负载过高的问题;

(2)水处理工艺。是否存在蓄水池或管道污染、过滤设备失效、臭氧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3)操作规范。是否存在操作人员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不规范操作问题;

(4)生产环境。是否存在厂区外环境污染风险高,灌装区环境监测缺失、环境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5)设备消毒。是否存在机器设备陈旧、清洗消毒工位少、设备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6)包装材料。是否存在包装材料储存环境不规范、回收桶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问题;

(7)消毒剂使用。是否存在长期使用一种消毒剂、消毒剂配制和使用不规范、消毒剂浓度监控和补充方式不科学的问题;

(8)质量控制。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把关能力和关键风险点监控能力差或缺失,监控手段不科学合理或频次不足的问题。

()糕点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微生物超标,添加剂、防腐剂违规使用,油脂使用及指标超标问题等

2重点整治范围:糕点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3.重点区域:各县(市、区)

4.重点检查内容:

(1)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重点抽查糕点的原料检验合格证明。

(2)查看相关投料记录、温湿度控制记录等,重点检查糕点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3)抽查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查看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和审查细则开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好。

(4)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5)查看仓库、运输设备是否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需要。

()炒货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1.突出问题:过氧化值、成品微生物指标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如糖精钠、甜蜜素等

2重点整治范围:炒货生产企业及小作坊

3.重点区域:庐山市、濂溪区、柴桑区、彭泽县、武宁县

4.重点检查内容: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企业等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

(2)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签等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 不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等食品安全隐患。

(4)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5)查看仓库、运输设备是否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需要。

(6)检查炒货及坚果制品贮存是否做好防潮、防鼠、防蝇工作,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