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违反法律条文 | 处罚依据法律条文 | 处罚情况 | 
| 九德市监罚决(2025)19号 | 江西省赣菜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五香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 本局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共计人民币10105元,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