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260

2025年食品抽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0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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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违反法律条文

处罚依据法律条文

处罚情况

九德市监食经当处[2024]11-11-01号

德安县万师傅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自消毒餐具(碗、碟子)残留离子洗涤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餐具、饮具和容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对当事人下达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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