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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统筹部署“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执法力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对销售维修单位(52家次)、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单位(4家)进行全覆盖检查,实现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联动监管。
二、聚焦关键风险点精准核查:将检查重心锁定在影响安全的“硬指标”上,重点核查车辆合格证真伪、蓄电池型号匹配性、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有效性、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拼加装行为(特别是解除限速、更换大容量电池等),确保产品源头合规、使用规范。
三、强化法规标准前置宣贯:行动前及过程中,主动向经营者宣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42296两项电气及充电器安全要求修改单、GB 43854-2024《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和能力,促进源头防范。累计出动工作人员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四、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将技术检测作为监管重要支撑,针对性地对市场流通的电动自行车整车(3批次)及其核心安全部件——锂离子蓄电池(3批次)进行抽样检验,用科学数据评估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执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