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人社局仲裁院成功通过与县法院裁审联动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李某因工作受伤,就工伤待遇赔偿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遂申请劳动仲裁。我局仲裁院前期调解失败依法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县法院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主动联动我局仲裁院启动联合调处工作。工作人员充分梳理案情,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一方面向用人单位释明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劳动者情绪,讲解赔偿法定标准,引导双方理性维权。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放弃仲裁裁决确定的其他款项。此次裁审联动调处,既依法保障了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经营负担,高效化解劳资矛盾。下一步,德安县人社局仲裁院将持续深化裁审衔接联动机制,靠前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