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股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在工作人员耐心协调下,受伤职工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局面。
2025年5月17日凌晨4时30分许,某纺织企业职工李某在工作时受伤。企业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在后续赔偿问题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2025年8月7日,李某向县人社局工伤股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该股室当日依法受理。8月8日,工伤股工作人员前往企业送达《工伤认定受理告知书》,企业负责人表示希望尽快调解,避免纠纷拖延影响生产。经调解,双方于当日达成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7万元。
“没想到一天就解决了问题,调解过程公开透明,我们很满意!”李某在签订协议后说道。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人社局主动上门调解,既给了职工交代,也让我们避免了诉讼风险,真是帮了大忙!”
县人社局工伤股负责人表示,此次案件是我们创新实行“即受即调”的工作模式,通过提前介入、精准普法、柔性协商,实现矛盾纠纷“不过夜”。下一步,我股室将继续优化调解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